2025年4月4日,星期五,据《World Journal》报道,香港警方在中环国际金融中心(IFC)商场拘捕了两名涉嫌为盗卡集团充当车手的男子,两人均为香港本地居民,年龄分别为32岁和28岁。警方在他们身上及私家车内搜获了大量他人信用卡及扣账卡,以及他人的港澳通行证和电子设备。
事件概述
警方在商场内发现两名可疑男子进入苹果专门店购物,待他们离开时进行截查,当场查获属于他人的信用卡和扣账卡,以及刚购买的总价值超过3万元的电脑和平板电脑。 两人因涉嫌盗窃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被警方拘捕。
随后,警方搜查了两名嫌疑人停泊在商场停车场的私家车,在车内发现了更多属于他人的信用卡、不属于两人的港澳通行证,以及价值超过11万元的电脑和平板电脑。 警方共搜获135张信用卡及扣账卡、10张港澳通行证和21部电子设备。
案件调查与影响
中区警区科技及财富调查组高级督察袁颖乔表示,两名被捕男子报称是学生,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涉案信用卡和扣账卡的来源,以及这些数码产品和港澳通行证的用途。据悉,两人在都会大学修读短期课程,不排除他们受到犯罪集团的招揽,利用盗来的信用卡和扣账卡购买电子产品,然后进行变卖套现。
警方提醒与法律责任
警方提醒市民切勿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,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等罪名,最高可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。盗窃也是非常严重的罪行,根据香港盗窃罪条例,盗窃罪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,最高可判监禁10年。市民务必提高警惕,切勿以身试法。
【VoC.city编辑】